本期省转市级抽检15类食品共8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84批次。其中,餐饮食品13批次、蛋制品1批次、豆制品1批次、糕点3批次、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1批次、冷冻饮品3批次、粮食加工品10批次、肉制品10批次、乳制品8批次、食品添加剂15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批次、蔬菜制品2批次、水产制品6批次、速冻食品4批次、特殊膳食食品4批次,均合格。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