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明确婴、幼儿的年龄分界线,新增后续喂养婴幼儿食品、谷物基婴幼儿食品等产品的定义和分类;
2. 新增婴儿配方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产品的质量要求;
3. 新增婴幼儿食品中禁用物质成分清单(包括非天然香精香料、色素、防腐剂、甜味剂、氢化植物油脂、不合格的原料乳、转基因原料成分、机械分离和反复冷冻/解冻的肉类和水产品等);
4. 新增婴幼儿食品包装上需强制标示的信息清单和针对不同类型产品的额外要求;
5. 修订进口婴幼儿食品的通关流程和进口商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要求。
该修订的目的是使乌克兰的婴幼儿食品管理法规要求与欧盟保持一致,草案意见反馈期为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