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8日,随着魏某非法经营食盐批发业务案的罚没款强制执行到位,标志着信阳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的“双节”盐业市场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也为信阳市2020年盐业违法案件集中执行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自盐业监管工作划转市市场监管局以来,市局综合执法支队强化食盐市场监管,针对无证经营、违规购销和销售不合格及含碘量不达标食盐等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切实保障食盐市场稳定和食盐质量安全。截至2020年12月底,共检查涉盐经营商户118家,立案查处盐业违法行为11起,没收违法及不合格食盐37吨。
农历新年来临之际,支队采取有效措施,对未履行处罚决定的六起违法案件进行集中执行。大别山某粮油经营店魏某在未取得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的情况下,私自购进并向外批发禁止在信阳市场销售的A区碘标盐,影响极坏。混区销售碘盐,安全隐患大,消费者长期食用,易引发多种疾病。经立案调查,市市场监管局对其下达罚款32万元的处罚决定。魏某不服行政处罚,向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经审查被依法驳回后,又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二审均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在法定履行期限内,魏某没有履行法院判决,市市场监管局依法申请平桥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平桥区法院高度重视,及时启动执行程序,通过传唤、拘留、划拨等措施,2月8日,该案罚没款及滞纳金共64万元全部执行到位。至此,六起盐业违法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此次集中执行,既是对我市盐业体制改革以来盐业执法监管成效的一次检验,也是对信阳市食盐经营者的一次有力警示。食盐质量关乎食品安全,关乎千万人身体健康,告诫所有市场主体,务必守法经营,切勿触碰法律红线,切勿踩踏食品安全底线。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立足新的职能定位,认真履职尽责,切实规范食盐市场经营秩序,加强盐业执法监管,确保人民群众食盐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