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上海市公安机关共破获非法捕捞、运输、交易长江水生野生动物等案件1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人。强有力的打击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活动,非法捕捞类刑事案件发案数自去年7月份到今年2月份大幅下降,降幅达95%。
上海市公安局2月25日公布3起典型案例,包括:在禁捕区从事“电捕鱼”违法犯罪活动、涉嫌非法捕捞野生鳗鱼苗等问题。详见↓
典型案例一
2021年1月25日,上海市公安局边防和港航公安分局民警发现,有一伙人在禁捕区从事“电捕鱼”违法犯罪活动。分局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发现该区域地形复杂,遍布高高的芦苇,且犯罪嫌疑人多是在凌晨作案。
经过三个昼夜持续实地侦查,28日凌晨4时许,民警守候伏击,一举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当场收缴电鱼工具一套,电瓶4组,捕鱼丝网8具,缴获渔获物500多斤。
据犯罪嫌疑人供述,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多次使用“电捕鱼”和丝网捕鱼结合的方式,在浦东机场附近内河水域进行非法捕捞水产品。
“电捕鱼”极具危险,破坏性极大,严禁使用。
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典型案例二
2月19日凌晨1时许,边防港航分局民警根据前期研判布控在东昌路、杨家渡轮渡站成功抓获2名犯罪嫌疑人,缴获非法捕捞的河鲫鱼50余斤,以及用于捕鱼的地笼、刺网等禁用渔具。
到案后,2名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了明知黄浦江进入禁渔期,却仍在多个轮渡站附近放置禁用网具捕捞渔获物后贩卖获利的犯罪事实。
目前,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续将会同渔政部门开展处置工作。
典型案例三
2021年1月中旬,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山阳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辖区涉嫌非法捕捞野生鳗鱼苗,即同边防港航公安分局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
经缜密侦查,专案组厘清了该家族式非法捕捞团伙的作案规律,并摸清了人员情况及居住地。1月28日凌晨,专案组开展集中收网行动,现场抓获肖某、王某等非法捕捞人员11人,缴获捕网8张,鳗鱼苗2000余尾,涉案金额达5万余元。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交代了今年以来多次通过固定滑轮拉网、协作拉网等方式非法捕捞野生鳗鱼苗并对外销售牟利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肖某等11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00余尾鳗鱼苗已被放生,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提醒
切莫为满足口腹之欲而让非法捕捞、运输、经营长江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不法分子有利可图,更勿参与非法捕捞。若发现非法捕捞水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