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风险排查到位。对进口食用农产品进口商、生产经营单位、农批市场、商场超市、生鲜电商、餐饮企业等进行跟踪排查,彻底消除隐患。加强常态化疫情监测和风险预警,强化进口食用农产品的常态化监管和应急处置,积极配合卫生防疫机构,定期对冷库、商场超市、农批市场、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场所进口食用农产品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督促进口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配合做好工作人员、产品和环境样品等核酸检测工作。
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持续督促进口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追溯管理、人员健康管理等工作。严格进口食用农产品从口岸到境内生产、流通、销售全程防控,对来源不明的进口食用农产品依法查处。
严格信息报告纪律。严守工作纪律,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发布排查、检测等工作相关信息,在排查中如发现阳性样本,要第一时间报告,并及时通报上级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