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粽子抽检共50批次。其中,宁夏本地生产粽子26批次,外省生产粽子24批次;种类包括红枣粽、豆沙粽、八宝粽、肉粽等。检测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安赛蜜、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商业无菌。抽样地点包括商场、超市、蛋糕店等食品流通重点区域。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1版》标准进行严格检测,所检项目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具体抽检信息可在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官方网站查询。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或食用粽子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查看标签和外观。购买真空包装粽子时,要选购有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粽子,尤其要看清外包装上是否有“SC”标识(食品生产许可证),不要购买和食用已经涨袋漏气的粽子。购买散装粽子时,要注意购买粽角端正,扎线松紧适当,无明显露角,粽体不外露的粽子。剥去粽叶,粽体外观应有光泽、无杂质。
二是科学存放和食用。天气炎热,粽子容易酸败,要注意保存方式。生熟粽子分开贮存,打开的粽子放在室温下不要超过2小时。消费者可根据所购买粽子的类别,采用不同的存放方法。真空包装粽子应按照标签标示的要求存放,新鲜粽子每次要少量购买,食用剩余的粽子应及时冷藏或冷冻,再次食用时须彻底加热。
三是注意煮熟煮透。含有杂粮或杂豆的粽子,需要较长的蒸煮时间才能煮熟煮透。冷粽子因淀粉返生、脂肪凝固等原因不宜直接食用,否则影响粽子的口感及风味。
四是科学合理饮食。糯米做成的粽子大多属于高糖、高淀粉、高能量食物。老人、小孩因消化功能弱应少食,心血管病、肾脏病患者、“三高”人群、胃肠病患者也要控制食用量,以免胃肠负担过重,造成消化不良。
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与家人、亲友集体聚餐时,应适量加工制作食品,尽量当餐、当天吃完。外出就餐时要选择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条件好、实施“明厨亮灶”的餐馆。不吃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不吃颜色鲜艳的腌制肉类,慎重选择食用生冷海产品和自制饮品等高风险食品。倡导文明用餐,杜绝浪费。
广大消费者在消费的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相关凭证,当遇到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