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紧盯重点场所。以节日期间消费集中的大型超市、集贸市场、景区内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加工单位等为重点,加大对持证经营、进货查验、操作过程、场所卫生、保洁消毒、食品留样等问题的检查。
二是瞄准重点品种。以粽子、乳制品、肉制品、酒类、饮料、食品礼盒等热销品种为重点。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粽子食品的进货查验制度执行、生产日期保质期标示、贮藏条件是否符合相应要求等情况,对超市食用农产品区域的肉、菜、水果的食品安全状况和食品安全保障措施进行了检查,详细询问了采购、运输、保存、价格和销售情况。严防假冒食品、过期食品、质量不合格食品上市销售,确保食品来源可查,质量可控,严厉打击销售“三无”、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
三是守住民生食品。以米面油、生鲜肉、豆制品、水产品、冷链食品等为重点,加强对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购进记录的监管,强化对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的核酸检测、农产品农残检验和生鲜肉、水产品的来源监管。
四是畅通投诉举报。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畅通投诉举报电话5315315。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将快速响应、高效处置,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检查粽子食品制售、经营单位、餐饮单位60家次。专项检查正在进行中,确保端午节期间群众食品安全。
邹城市市场监管局提示消费者购买粽子时须注意:
一、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粽子,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粽子。
二、对于真空包装类和速冻类粽子,购买后按照标签所示方式保存,并按照标示食用方法加工食用。生熟粽子分开贮存,打开的粽子放在室温下不得超过2小时。
三、如您发现购买的粽子和生产经营粽子的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12345投诉举报电话。(邹城市市场监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