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展多方位宣传。通过各类媒体、微信等方式开展宣传,使公众认识到:按照国家规定,饮用桶装水必须有PC(聚碳酸酯)材料制成,无证制售的假冒大桶水的质量难以保障;桶装大桶水使用的由苯二甲已二酯劣质材料制作的PET桶属于国家禁止循环使用的产品。
二是进行调查摸底。各所进行大桶水的调查摸底工作,开展对“大桶水”加工生产点的检查,看是否有无证生产“大桶水”的违法行为。
三是对获证的“大桶水”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检查。查看企业生产环境、源水取水点、生产车间、生产设备、出厂检验、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环节。具体看:生产场所环境卫生状况,厂区是否清洁卫生,洗手更衣设施、空气净化设备及风淋门是否在正常使用,加工用水源卫生情况,企业生产用水水质是否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的要求等。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生产行为,严格质量控制。
四是规范“大桶水”销售经营单位经营行为。严格监管其进货、仓储、配送等环节,严厉查处销售“三无”及假冒伪劣产品行为。( 宋文慧 葛丽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