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EU) 2017/2470附件相关条目修订如下:
批准新食品 |
新型食品的使用条件 |
额外的特定标签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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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食品类别 |
最高含量 |
在含有该成分的食品标签上注明该新型食品为“来自雨生红球藻的富含虾青素油树脂”。含有该成分的食品补充剂标签上应注明婴幼儿、儿童和14岁以下青少年不可食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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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雨生红球藻的富含虾青素油树脂 |
2002/46/EC定义的食品补充剂,不包括婴儿、幼儿、儿童和14岁以下青少年 |
40-80mg/天油树脂,导致≤8mg虾青素/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