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饮料,方便食品,糕点,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5大类食品451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饮料,方便食品,糕点3大类6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的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标称榆林市榆阳区鑫龙泉水厂生产的鑫龙泉包装饮用水(饮用纯净水),1批次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眉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二、西安市高陵区世雄桶装水经销部销售的标称西安玫瑰园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玫瑰源牌玫瑰源饮用天然矿泉水,1批次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汉中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检测中心。
三、铜川市王益区旭民水站销售的标称陕西阿姑天然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阿姑山泉牌天然弱碱性山泉水,1批次溴酸盐不符合产品明示企业标准《瓶(桶)装包装饮用水》(Q/SAG 0001S-2018)要求。检验机构为汉中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检测中心。
四、安康万友水果蔬菜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平江县凯旋食品厂生产的俏嘴巴牌香辣素牛筋,1批次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产品明示企业标准《调味面制品》(Q/YPKA 0001S-2019)要求。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五、杨凌多美汇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陕西德盛隆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猫+图形牌(素食)牛板筋,1批次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产品明示企业标准《调味面制品(麻辣条)》(Q/SDS 0001S-2020)要求。初检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陕西德盛隆实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六、杨凌居江大润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西安小二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福小二郎+图形牌蛋黄小麻花(蜂蜜香甜味),1批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doc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