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检查严格督导各方切实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健全餐饮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食品安全培训。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食品加工制售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并正常运行;原料采购、食品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是否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是否落实等。严禁无配送资质的餐饮单位为学校、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供餐。此次检查要求各县(市、区)对辖区内校园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全覆盖检查。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督促立即整改,对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净化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环境。
10/17 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