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抽检渠道,围绕百姓关注的食品实施靶向性抽检,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专项监督抽检工作,11-12月,完成抽检任务20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99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见附件)。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质量指标不达标、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哈尔滨市通河县天福信达生鲜超市销售的老醋花生(油炸类)(标称生产日期:2021年4月16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绥化市青冈县李想早餐店自制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2021年7月10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肇东市邵记油条部自制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2021年10月24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哈尔滨市南岗区王家岛码头海鲜小馆销售的虾爬子(虾蛄)(购进日期:2021年11月4日),镉(以Cd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哈尔滨达利凯农副产品市场凤华海鲜摊床销售的虾爬子(虾蛄)(购进日期:2021年11月12日),镉(以Cd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及时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