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自查自纠。督促辖区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对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要求企业要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目前共收到10份相关企业的自查报告。
抓责任落实。组织10家饮用水生产企业召开包装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议,对4家重点生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向企业宣贯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抓专项抽检。开展包装饮用水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抽检,重点检验溴酸盐、铜绿假单胞菌、大肠菌群等项目,目前共抽取10家企业的10批产品,检验结果均合格。
抓集中整治。对辖区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检查重点主要围绕企业制度落实、进货查验、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工艺流程、包材消毒、成品标签标识和出厂检验等方面,找准生产加工的关键控制点和薄弱环节,严格规范企业的生产加工过程,督促企业落实并建立各项台账记录,做到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专项整治期间共检查企业10家次,排查发现存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8家次,限期整改6家,要求停产整顿2家,警告1家;问题企业均已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同时特邀市人民检察院参与专项整治行动,对检查、排查和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指导,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下一阶段,该局将进一步夯实监管基础,提升全市包装饮用水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