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投诉后,该局高度重视,通过消费者了解基本情况,并迅速派出执法人员对某超市开展了现场监督检查。通过检查发现该食品(品名:无糖薄荷糖柠檬味、净含量:22克、生产日期:2022/12/20、受委托生产方: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XXX食品厂、食品生产许可证号:SC113445121XXXXX)放置在货柜旁边的一个纸箱里,数量18盒,执法人员现场对上述食品采取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并提取了该食品的购进票据、销售凭证等证据。目前,峨边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案查处,将依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将通过市场监管协查机制,向广东省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协查函,对生产厂家进行依法处理。
下步,峨边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以“春雷行动2022”为抓手,持续加大市场巡查监管力度,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执法子行动,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