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3家经营户销售的食品、保健品产品介绍中有治疗疾病及增加壮阳功效等文字描述。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立即对上述食品和保健品进行查封扣押,共扣押违法违规食品及保健食品26余种(140余盒),并对涉案产品依法进行抽样,抽样结果显示被检产品均含有西地那非成份。
经初步调查,西地那非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当事人涉嫌销售含有西地那非的食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已将该案移交至市公安局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