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检查糕点类、酒类企业(小作坊)是否存在生产加工含金银箔粉食品的行为,标签标识中是否含有“金银箔粉”字样(图片),现场检查了原辅料库房、生产加工车间及成品库是否存放、使用含金银箔粉类物质,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采购票据凭证是否存在购进含金银箔粉类物质记录。
同时,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还对全市范围内传统媒体及互联网媒体相关内容广告进行监测,对户外及辖区内商超及食品经营市场主体进行地毯式巡查。
截至目前,检查糕点类、酒类企业66家,小作坊172家,监测传统媒体食品类广告757条次,互联网食品类广告6条次,户外食品类广告17条次,巡查商超25户,食品经营业户208户,未发现使用添加金银箔粉物质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