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河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违反晋城市疫情防控第416号令关于“婚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等规定,在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3月2日与其签订疫情防控双向责任书,明知政府聚集性活动管控规定及举办宴会个人未履行报备手续的情况下,擅自于3月5日中午承办13桌宴会聚餐活动,并造成严重影响。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立即查封该公司经营场所,并立案调查,同时依法将该公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该公司负责人违反疫情防控令的行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在此,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郑重告诫全市餐厅(馆)经营单位,进一步落实法人单位主体责任,认真履行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规定,守法诚信经营。下一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将加大督查检查频次,强化监管力度,持续督促全市餐厅(馆)落实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从严,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