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现场取证发现,该超市使用电子扫码与现金二种方式收费,其电脑收款系统默认设置了货款分值“四舍五入”收费功能。
商家在采取“四舍五入”结算方式时,舍的是“1、2、3、4”,入的却是“5、6、7、8、9”,入的概率要大于舍的概率,在长期大量结算过程中,商家的入项会大于舍项,会增加一笔额外收入,实实在在地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商家的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属于“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违法行为。目前,该局已落实诉转案制度,对该超市进行了立案查处,并责令超市立即整改此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