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食用农产品监管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为总纲,认真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省局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西安市市场监管中心工作,积极履行监管职责,推进主体责任落实,全力提升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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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行动
聚焦问题较为突出的“三棵菜、一枚蛋、一只鸡、两种肉、四条鱼”等11种重点食用农产品,认真落实“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行动各项要求,进一步夯实属地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有效遏制常规农药兽药残留超标,提升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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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食用农产品信息化追溯管理工作
通过试点市场、试点品种先行和逐步扩大范围、由点及面跟进等“分步走”方式,建设食用农产品追溯管理系统,利用信息技术提升监管效能,利用大数据分析查控安全风险。坚持抓入市销售源头,深入推进农批市场信息化追溯管理,精准把握市场主体信息、消费信息、食用农产品种类信息和交易关联信息,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信息真实、查询便捷”。发挥市场协会的引领作用,继续探索完善食用农产品“智慧农贸、一店一码”工作,不断扩大智慧农贸市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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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抓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
全面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三专、三证、四不”、“陕冷链”信息追溯及食品、环境、从业人员核酸检测等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重点抓好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建设和企业自备临时监管仓的建设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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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食用农产品、进口冷链食品、屡次抽检不合格企业等监管对象,加强排查整治,解决突出问题,防范化解风险,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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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加强“菜篮子放心工程”建设工作
按照西安市“菜篮子放心工程”领导小组安排,进一步完善市场销售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要素,全力提升“菜篮子”监管水平,真正实现政府放心、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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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食用农产品重点品种经营备案
持续做好猪肉、牛羊肉、禽肉、水产品、鸡蛋(批发)、豆芽等重点品种经营备案工作,确保备案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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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食品添加剂、调味品监管
严格履行监管职责,规范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将各项质量控制要求和规章制度落实到位,持续保持符合规定的生产经营条件。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产品质量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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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食盐市场质量安全监管
将食盐批发企业纳入双随机监管范围,加强食盐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源头管控,加大对农批市场、大型连锁商超等重点环节食盐质量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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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食用农产品初级加工企业监管
摸清全市净菜加工企业的基本情况,建立完善监管档案,健全监管制度,落实监管措施,确保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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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组织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工作
持续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加大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水产品经营者以及餐饮单位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努力达到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在全市“生产企业无加工、线上线下无销售、餐饮单位无供应、所有环节无广告”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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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智慧监管和食品安全综合业务系统使用
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工作要求,在食用农产品、进口冷链食品企业、食品添加剂、调味品、食盐等企业监管中,落实新修订的《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及时将检查结果录入食品安全综合业务系统,同时运用好监管移动端“守护者”APP和企业移动端“陕食安”小程序,不断提高知晓率、使用率、录入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