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保障化肥等农资供应和
价格稳定的工作要求,切实保障农资产品
质量安全和价格稳定,省市场
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决定自4月2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资市场秩序
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减轻农民种粮负担,共同保障我省春耕顺利开展和全年粮食稳产增收。
此次行动重点围绕农资市场价格秩序和产品质量等5个方面进行专项整治:
在农资产品质量监管方面,重点围绕养分含量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存在名不副实等问题,在生产和流通领域开展化肥等农资产品质量
监督抽查,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质量不合格、标识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
在价格监管方面,将持续加大农资市场巡查检查和价格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农资市场不明码标价、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囤积居奇等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确保农资市场价格秩序平稳。
在农资打假方面,将重点打击农村和城乡接合部、省市县交界区农资门店的不规范经营行为,农资下乡“忽悠团”、流窜式上门推销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
在农资市场电商经营活动监管方面,将通过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和购买第三方服务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网上经营化肥等农资的店铺主体资格和对相关电商的经营行为监测,规范网络交易行为,从严查处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在打击农资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行为方面,依托省级广告监测平台,强化对化肥等农资广告监测力度,严厉查处对化肥等农资的养分含量、质量功效进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部门职能优势,注重横向配合、纵向联动,建立健全协同监管长效机制,研究制定细化措施和工作方案,加大宣传力度,多方收集问题线索,充分发挥12315平台作用,及时处理涉及农资的投诉举报线索,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正常农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