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普洱市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教育体育局对江城易阳餐饮配送有限公司进行约谈,并签订《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书》,进一步压实学校食品原料配送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目前,该配送公司共向全县32户学校食堂供应食品原材料。
会议分别通报了近期对该企业开展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并提出整改要求。
会议指出,食品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配送企业要切实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食品安全意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明确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和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确保学校食品安全。
会议强调,配送企业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意识,从食材来源、索证索票、配送过程、食品分装、制度落实等环节抓好落实;所有食品及食品原料做好统一验收入库,统一标识,再统一配送;严禁配送野生菌(及其干制品)、四季豆、发芽土豆、鲜黄花菜等高风险食品原料,对米、面、油、乳制品等大宗采购食品要严格把关,做好原材料查验,成品、食用农产品运输等关键环节,确保学校食材原料新鲜、营养和安全。所有入库食用农产品要进行快速检测,并附食品安全快检信息,要同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建立健全食品及食品原料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和事故处置方案。同时,要做好市场调研,为学校提供安全放心价廉的食材,做到诚信守法经营,服务好学校、服务好江城全体师生,履行好配送企业的社会责任。
配送企业负责人表示,针对此次约谈内容,将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整改,做到举一反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社会和师生负责,做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规范经营、优质服务,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