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6日,马来西亚卫生部食品质量安全司发布多个通告,修订2020年食品卫生条例。主要修订内容为:(1)新增脱醇酒精饮料的定义(经脱醇处理后酒精含量不超过0.5%的酒精饮料)、原辅料要求(允许添加调味剂和甜味剂)、标签要求(不得标注“0酒精”、“软饮料”或其它具有类似含义的用语);(2)修订混合烈酒(Compoundedhardliquor)的定义(含有多种农作物蒸馏或发酵来源的乙醇的烈酒混合产品),并将成品最小包装规格由700ml修订为350ml;(3)修订预包装食品标签要求,如规定食品中添加了具有多种功能的单个食品添加剂(包含营养强化剂)时,在标签上只能针对其中一项功能进行声称;修订原产国(地)定义,即食品被加工成最终形态时的所处的国家或地区。该修订自2022年7月22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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