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省转市级食品监督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4类食品共16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154批次,不合格6批次(抽检明细详见附件)。其中,合格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7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批次、餐饮食品141批次。不合格食品包括:餐饮食品4批次、食用农产品2批次。不合格问题主要检出微生物、检出农兽药等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存在问题
(一)微生物问题
1.浈江区濠轩阁菜馆、浈江区好恰湘菜馆使用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乐昌市玖鼎猪肚鸡煲店、浈江区好恰湘菜馆使用的筷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1.南雄市乌迳镇兴华水产店销售的鲈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南雄市江头镇长庚商行销售的豆角,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不合格项目分析
1.大肠菌群: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其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大肠菌群(/50cm2)不得检出。如果使用大肠菌群超标的餐具,可能会引起腹泻、肠胃感染等。造成餐饮具中的大肠菌群超标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二次污染,如餐饮具没有定期清洗消毒,或餐具干热消毒时未达到规定的时间和温度等。
2.恩诺沙星: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贝类、鱼类的恩诺沙星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长期食用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在人体中蓄积,进而对人体产生危害,还可能使人体产生耐药性菌株。水产品中恩诺沙星不合格原因,可能是养殖户为快速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超标。
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是一种大环内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组织渗透作用,对豇豆中蓟马、豆荚螟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15mg/kg。豇豆中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三、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