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
目前,各种野生菌将大量上市,进入因食用野生菌中毒引发的食物中毒事件的高发期,为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和生命安全,现发布如下风险提示。
一、不随意采食野生菌
野生菌是否有毒,目前尚无简易科学的鉴别方法,民间流传下来的“经验”并不能保证食用安全,导致经常发生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菌中毒事件。因此,个人不要随意采摘、出售、购买、食用自己不熟悉的菌类,尤其是颜色鲜艳或霉变的野生菌。
二、群体用餐单位严禁加工制售食用野生菌类
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婚丧嫁娶和会议集体用餐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野生菌类。禁止农村家庭自办宴席加工食用野生菌,避免发生野生菌引起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三、烹饪食用野生菌注意事项
野生菌在烹饪加工时要炒熟煮透后再食用,并注意不要混合食用,避免因不同种类的菌类混合后产生反应,发生中毒。有的野生菌虽然无毒,但所含某些成分会与酒中的乙醇发生化学反应,生成毒素引发中毒,建议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饮酒。
四、出现中毒症状立即就医
不同种类的毒菌所含毒素不同,引起的中毒症状也不同,野生菌中毒的种类有胃肠中毒型、神经精神型、溶血型、肝脏损害型、呼吸与循环衰竭型、光过敏性皮炎型等。其中,肠胃中毒型最为普遍,而肝脏损害型最为凶险,致死人数最多。食用野生菌10分钟到48小时内,如出现头晕、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视物模糊、幻听幻视等症状,应提高警惕,及早到医院就诊,避免耽误最佳治疗时间。不能及时就医的,要马上采用简易的方法进行催吐、洗胃等处理,如通过刺激咽喉部,尽快排除体内尚未被吸收的毒蘑菇或减缓有毒物质的吸收。腹泻者可让患者饮用少量盐糖水,补充体液,防止中毒者脱水导致休克。
消费者在外就餐食用野生菌后出现中毒症状,应尽快就医,除保留病历和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外,还应及时拨打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