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主体责任。督促粮食生产加工企业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对购进的每批次原粮,索取重金属、真菌毒素等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合格证明,不得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粮。严格细化生产过程,严格落实生产记录,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强化生产过程管理。
加强日常监管。落实国务院食安办关于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的文件要求,对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细致地开展粮食领域问题的自查自纠,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出入厂(库)和库存质量检验制度,积极探索建立质量追溯制度,加强烘干、存储和检验监测能力建设,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食品生产企业。按照《食品安全法》“四个最严”要求,严查、严管、严控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使用发霉变质原粮等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对重点粮食加工品生产企业开展行政约谈。
开展精准帮扶。对重点企业采取技术帮扶的指导措施,指导企业强化人员培训,按照管理层、一线工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进行分类培训,帮助企业制订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派人现场授课,不断提升企业全体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食品安全风险防范能力。鼓励企业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引导企业加快实施HACCP、ISO22000等先进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今年我市盱眙县某大米加工企业被博鳌亚洲论坛指定为会议食品供应商,淮安市局主动带领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产品质量进行把关,为企业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强化抽检监测。加大对粮食加工品的监督抽检批次和频次,制订专项监督抽检计划,明确抽检任务、抽样对象和检验要求。对我市多家群众消费集中度较高的农贸市场、大型商超进行了现场抽样,重点检验农兽药残留、重金属、微生物污染等重点项目,2021年至今我市共抽检粮食加工品250批次,无不合格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