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并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查清产品流向、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质量指标问题
(一)由江西省赣南天崖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正清源饮用天然矿泉水,锶不符合产品标签明示质量要求。
(二)由樟树市沁源饮料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清沁饮用纯净水,耗氧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微生物污染问题
由万安县莲莲副食品店销售的,标称江西泸潇饮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泸潇天然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