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规范统一,建立信息公示牌
市局统一部署餐饮服务单位在大厅和每一个包厢、餐桌的显著位置放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信息公示牌,主动承诺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接受消费者监督,引领社会共治。
02
公示信息,引导消费者监督
信息公示牌公示内容包含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职责和个人信息,积极引导消费者监督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履职情况。通过消费者的监督,倒逼餐饮服务单位主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03
及时处置,矛盾纠纷不出门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第一时间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反映。餐饮服务单位按照 “矛盾纠纷不出门”的要求,第一时间妥善处置消费者投诉,及时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杜绝问题进一步发酵的可能。
04
信用公示,消费者“用脚”投票
在公示牌上加入信用体系二维码,消费者通过扫描二维码可以全方位了解该企业的资质信息、信用等级、监督检查情况、食品安全状况等,让消费者明明白白用脚投票。建立这样的公示制度,信用等级低、食品安全条件差、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企业将被套上一道“紧箍”,倒逼企业主动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处理食品安全投诉的积极性。
05
强化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针对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未公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信息的餐饮服务单位,或未因及时妥善处置消费者投诉引发食品安全舆情事件的餐饮服务单位,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06
形成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2023年春节期间,芜湖市局在全市274家“年夜饭”承办单位试点推广该机制,全市春节期间未发生一起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事件。
芜湖市市场监管局将总结试点经验、形成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在全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推广,逐渐形成“企业自觉履责、群众主动监督、部门严格监管”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