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豆制品,冷冻饮品,保健食品,食用农产品,方便食品,肉制品,餐饮食品7类食品45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450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豆制品50批次,全部合格;冷冻饮品47批次,全部合格;保健食品184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7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69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方便食品42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肉制品33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餐饮食品 3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7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北京尚桥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米线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标称广东林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沃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第七销售分店经营的厚切牛肉粒(五香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北京洪雷荣商贸中心经营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北京川渝印象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鮰鱼,孔雀石绿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5.标称徐州志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张凤芝小卖部经营的棒棒牛(调味面制品),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
6.北京拾柴餐饮店经营的麻辣嫩鱼片、鱼滑,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餐饮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附件:
1. 本次检验项目
2. 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 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 不合格项目说明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