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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8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3-03-01 10:35 来源: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速冻食品,饮料,糖果制品,保健食品14大类食品63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20批次,不合格样品18批次。
  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速冻食品饮料,糖果制品,保健食品14大类食品63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20批次,不合格样品18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重庆爱莲百货超市有限公司洛阳市开元大道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洛阳市闽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玉带豆,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5.4mg/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3mg/g。
 
  2.郑州郑东新区秋波里爆蛋虾火锅店使用的1批次盘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888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3.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盛港热干面店使用的1批次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252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4.驻马店市驿城区西刘庄农贸市场-韩明德销售的1批次黄鳝,恩诺沙星检出值为306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μg/kg。
 
  5.美团豫便利易果副食品店(经营者为新密市易果副食品店)销售的1批次长豆角(豇豆),灭蝇胺检出值为0.84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mg/kg。
 
  6.封丘县瑞封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新乡市昔日情怀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纯小磨香油,乙基麦芽酚检出值为39.1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7.郑州市金水区虾乐乐印象汇餐饮店使用的1批次盘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279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8.淇县老周生活超市销售的1批次皮冻(自制),铬(以Cr计)检出值为1.21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mg/kg。
 
  9.永辉超市河南有限公司许昌万达广场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安阳市家有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响铃卷,蛋白质检出值为23.8g/100g,标准规定为不小于28.0g/100g。
 
  10.漯河市源汇区金顺水产品店销售的1批次鲫鱼,地西泮检出值为5.7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11.驻马店市驿城区鑫发水产门市部销售的1批次大闸蟹,镉(以Cd计)检出值为0.61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mg/kg。
 
  12.俏王仔食品旗舰店(经营者为河南好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新郑市纵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甘草味西瓜子,糖精钠(以糖精计)检出值为1.66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2g/kg。经基层局调查,该产品涉嫌假冒。
 
  13.郑州市郑东新区熙地港五十七度湘餐厅使用的1批次盘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106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14.郑州航空港区刘刚刚大盘鸡店使用的1批次碗,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15.美团绿田园果蔬(行署路店)(经营者为洛阳市西工区延涛田园零售店)销售的1批次韭菜,毒死蜱检出值为0.076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2mg/kg;腐霉利检出值为0.42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mg/kg。
 
  16.郑州欣亿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龙湖分公司使用的1批次汤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213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17.封丘县闽星新阳光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晟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软麻花,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40000CFU/g、120000CFU/g、110000CFU/g、110000CFU/g、1300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得超过10000CFU/g。
 
  18.上蔡县万豪百货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临沂东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芝麻姜汁糖(硬质糖果),菌落总数检出值为280000CFU/g、270000CFU/g、280000CFU/g、240000CFU/g、2500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得超过104CFU/g。
 
  二、处置措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开封、洛阳、安阳、鹤壁、新乡、许昌、漯河、驻马店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2023年3月1日
 
日期:2023-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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