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27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2〕1724号),涉及我省食品生产、经营和委托生产企业各1家,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亿龙源食品襄阳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亿龙源健康产业(武汉)有限公司委托湖北亿龙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级白砂糖”
(一)抽检基本情况
辽宁省食品检验检测院(辽宁省盐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对亿龙源食品襄阳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亿龙源健康产业(武汉)有限公司委托湖北亿龙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级白砂糖”(生产日期:2022-09-21)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GC22000000201931365,经检验,色值不符合GB/T 317-2018《白砂糖》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1.生产环节
2022年12月15日襄阳市襄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并对湖北亿龙源食品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一级白砂糖共生产45公斤,货值405元,已全部销售完毕。襄阳市襄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督促当事人启动召回机制,当事人已发出召回通告,目前无产品召回。
2.经营环节
2022年12月15日襄阳市襄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并对亿龙源食品襄阳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一级白砂糖共购进45公斤,货值1341元,已全部销售完毕。襄阳市襄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督促当事人启动召回机制,当事人已发出召回通告,目前无产品召回。
3.委托生产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