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通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13大类食品227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饮料、罐头、速冻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水产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用农产品、其他食品。合格225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问题、其他污染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标称厦门五沣山泉实业有限公司2022年10月12日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厦门市同安区山之水桶装水店。
二、其他污染问题
三明市三元区忠康餐饮店的杯子(消毒日期为2022年11月11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抽检不合格产品,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开展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义务,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