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越南驻华大使馆商务处获悉,中国海关总署近日致函通报越南输华甘薯企业检查结果。
据此,经中方检查,共有越南13家包装厂和70家种植基地符合要求,相关企业可对华出口甘薯。
接受本报常驻中国记者采访时,越南驻华商务参赞农德莱介绍说,这是新鲜甘薯输华议定书签订后,第一批经中国检查确认符合要求,获准开展甘薯进出口活动的越南企业,为越南甘薯种植、加工、出口企业开启了进军十四亿人口大市场的重要机遇。
这是议定书签订后,第一批获准开展甘薯进出口活动的越南企业,为越南甘薯种植、加工、出口企业开启了进军十四亿人口大市场的重要机遇。
农德莱参赞表示,中国市场对甘薯的需求很大,有关企业需要严格遵守进口市场的要求,维持产品的良好质量,争取在这一世界最大消费市场占据一定的份额。(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