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举报人于3月初购进21瓶飞天茅台,并支付货款5万余元。事后,举报人发现该批茅台酒存在问题,当即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执法人员接报后马上赶到现场检查,并邀请专业人员上门鉴定。经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鉴定,上述产品非该公司所生产,属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由于销售该批茅台酒的人员未留姓名及联系方式,仅有微信转账记录和监控影像,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通过行刑衔接机制,联合公安部门办案,抓获售假人员向某某,并对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行为进行立案侦查。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深挖中。(食品执法大队 刘少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