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速冻食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餐饮食品及餐饮具和食用农产品等7大类食品282批次样品,检出其中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饮食品及餐饮具和食用农产品等3大类食品9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重金属污染、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其他污染物。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调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及时公布所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金属污染问题
双鸭山市宝清县海艳渤海湾海鲜店销售的虾爬子(虾蛄)、梭子蟹,其中镉(以Cd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药残留问题
(一)牡丹江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其中毒死蜱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伊春市南岔区共和果品生鲜超市销售的芹菜,其中毒死蜱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齐齐哈尔市铁锋区赵艳红蔬菜店销售的姜,其中噻虫胺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佳木斯市向阳区俊梅生鲜长安超市销售的绿豆芽,其中6-苄基腺嘌呤(6-BA)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齐齐哈尔市富裕县物尔美超市销售的、标称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鸿兴盛食品加工厂生产的粉耗子,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其他污染物问题
牡丹江市西安区小牛匠八号面店提供并使用的餐碗、餐杯,其中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