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方便食品、食用农产品、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等7类食品35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44批次、不合格样品13批次(见附件)。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合肥巢湖市好又多生活超市销售的香蕉,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合肥市包河区胡祥亮水产品店销售的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三、六安市霍山县金凤小吃部加工自制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四、亳州市利辛县望疃镇郭广祥好又多超市销售的、标称安徽阜阳握握手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双柚汁复合果汁饮料,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五、安徽百大合家福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购物广场(合肥)销售的红膏蟹(青蟹) ,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六、合肥市长丰烁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合肥市好合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乳咖啡奶茶(奶茶固体饮料),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七、合肥百大集团蚌埠合家福百大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市府广场店(蚌埠)销售的、标称安庆市福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米黑豆核桃黑芝麻粉(方便食品),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八、池州市青阳县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昂刺鱼,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九、六安市金安区三十铺镇亿买客超市销售的土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合肥市肥西县官亭镇乐家福超市销售的、标称芜湖市丰德林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枸杞子(代用茶)(生产日期:2023/2/20)、枸杞子(代用茶)(生产日期:2022/12/12),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十一、蚌埠市固镇县李付志蔬菜干货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二、宿州市埇桥区大雨海鲜销售部销售的珍宝蟹(海水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此通告。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