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场检查中,发现有4家经营户的待售货架上及仓库内摆放的标称商标为“牛栏山”的假冒品,生产厂家为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的陈酿白酒143瓶 ,经营者未能提供上述白酒的供货商资质材料、进货票据及其他证明上述白酒为合法取得的材料,未能说明提供者。经牛栏山酒厂厂家初步鉴定,上述白酒为侵犯“牛栏山”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执法人员依法对涉案白酒采取了扣押行政强制措施。
该局将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同时将加大对辖区酒类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白酒的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