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调味品、饮料、婴幼儿配方食品等30类食品307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064批次,不合格样品13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巴南区阿家超市销售的、标称武胜展华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广安市农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泡卤鸡翅,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广安市农峰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铜梁区兴隆街鑫源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重庆凯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怪味胡豆,菌落总数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三)万州区长岭辉兵高粱酒经营部销售的白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美团王记土包子(经营者为奉节县汤记包子店)在美团(手机APP)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奉节县海成东路店崟峰百货超市销售的洗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两江新区和润佳超市销售的八角,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江津区饶德海副食店销售的、标称重庆两兄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纯红薯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梁平区国豪超市销售的小米辣,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梁平区万福百货超市销售的干山药,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渝北区金渝茂百货店销售的椒盐味花生(炒货类),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长寿区佳家鲜副食超市销售的小台农芒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沙坪坝区凤敏超市销售的、标称重庆康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冷吃鸡翅(香辣味)(辐照食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长寿区熙悦汇生活超市销售的西芹,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docx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