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哈尔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重拳出击,持续开展打击销售不合格食品、食品中添加药品、商标侵权、违规收费、违规销售药品和医疗器械、违规开展检验检测等违法行为,查办了一批与群众密切相关、性质恶劣的违法案件。现将第一批典型案件发布如下:
01
案例一
道外区某牛肉批发部经营不合格食品案
2022年12月,道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从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获悉,在哈尔滨市道外区某生鲜超市太平桥店抽样的牛肋条,经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此批次不合格牛肋条的供应商为哈尔滨市道外区某牛肉批发部,执法人员对哈尔滨市道外区某牛肉批发部进行现场检查,送达不合格报告书,责令该企业停售该批次的牛肋条,召回不合格产品。2023年2月,道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该牛肉批发部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0.023万元,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04
案例四
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哈尔滨市
香坊区某高端成人用品店
涉嫌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案
2023年2月,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香坊公安分局在联合执法行动中,对香坊区某高端成人用品店依法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用品店经营每粒坚等性保健食品,无法提供产品的购货来源、产品合格证明等材料。黑龙江省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上述性保健食品中添加了药品西地那非。2023年3月,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将该成人用品店涉嫌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案移送香坊公安分局。
08
案例八
平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哈尔滨市
某经贸有限公司涉嫌生产经营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2023年3月,黑龙江中诺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哈尔滨某经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红米”进行抽样检验,镉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经查,哈尔滨市某经贸有限公司在经销“红米”时,食品经营许可证已到期且未重新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在进、销货时未履行查验等制度,无进、销货查验记录,经销的“红米”净含量与实际不符。经销的“红米”经两次抽检均重金属“镉”超标,属于经销不合格食品行为。2023年5月,平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该公司作出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0.45万元,并处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