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速冻食品、水果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调味品、饮料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4大类食品31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样品313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样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襄汾县菜多多蔬菜店销售的姜,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鲁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临县前月镜粉条加工店生产的粉条,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
三、乡宁县中翔仓储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尖椒,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鲁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督导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