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拳”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坚持打规结合,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风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等有关规定,发出了治理大操大办推进移风易俗倡议书和告知书,通过市场主体引导消费者自觉破除铺张浪费、奢靡之风等陈规陋习,积极劝阻食品浪费行为,依法纠正、查处多起餐饮浪费违法行为。现集中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2023年7月6日,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开展行动检查时,发现巴中市巴州区某单位食堂,未制定、实施防止食品浪费措施的违法行为。该食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二、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平昌县某酒店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
2023年4月18日,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平昌县某酒店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也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 (二) 项的相关规定,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巴中市巴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巴州区某饭庄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5月10日,巴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巴州区江北大道中段某饭庄存在未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巴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四、巴中市恩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渔溪镇某餐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3月20日,恩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渔溪镇某餐厅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内无防止食品浪费、厉行节约提示提醒标识,未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宣传画,服务人员未对消费者进行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依法对当事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五、南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南江某食堂未制定、实施防止食品浪费措施案
2023年4月10日,南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职工食堂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制定和实施防止食品浪费措施、未在职工食堂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南江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