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羊乳及乳制品的原产国或地区必须为非羊痒病疫区,生产牛乳及制的国家及地区必须是非口蹄疫疫区;并且必须经智利农业部评估合格才能出口智利;
2.加工乳和乳制品的企业必须获得原产国卫生主管部门的授权,同时必须获得智利农业部的授权才能出口到智利;加工第三国生产的原料也必须来自获得授权向智利出口的企业;企业应建立追溯计划;
3.乳制品加工。巴氏灭菌处理方法或超高温瞬时杀菌;
4.包装及标签要求。标明原产国、生产企业(企业名称和官方编号)、产品名称和生产批次、加工日期及其净重;
5.卫生证书规定。乳及乳制品必须附有官方卫生证书,该证书由原产国卫生主管部门事先与智利农业部商定,以原产国官方语言和西班牙语签发,证明符合该决议中规定的条件,并明确表明该产品是供人类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