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该网店销售的“西湖龙井”礼盒,商品净含量为80g(单件净含量4g),包装盒尺寸为“20cm*20cm*20cm”。根据测算,该茶叶礼盒包装空隙率为87%,不符合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的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我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至该茶叶礼盒生产厂家所在地杭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目前,我区涉事经营主体已主动下架相关商品。
网监警示
在此,市场监管部门提示辖区广大生产经营者,包装层数过多、包装空隙过大、包装成本过高、选用材料不当等均属于包装过度行为,不符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有关规定。各类生产经营者要始终践行简约适度和绿色健康生产经营理念,在生产、销售、交付、回收等各环节坚决遏制商品过度包装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