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134/2023号行政长官批示,本澳今日起禁止进口源自福岛县、千叶县、枥木县、茨城县、群马县、宫城县、新泻县、长野县、埼玉县及东京都共十个都县区的鲜活食品、动物源性食品、海盐及海藻,包括蔬菜、水果、奶及奶制品、水产及水产制品、肉类及其制品、禽蛋等。
市政署与澳门海关严格执行第134/2023号行政长官批示,加强监测日本进口食品中的放射性物质。在是次联合行动中对来自日本的食品货物进行辐射水平检测,同时查验及核实有关货物的来源地卫生证明等文件, 确保货物通过检测方能进口本澳。另外,海关同时加强抽查来自日本地区的旅客所携带物品,严防源自禁止区域的食品流入,维护居民健康。
巿政署及澳门海关同时呼吁,前往日本旅游的居民,注意切勿携带上述禁止进口的食品回澳。如有查询或想了解更多相关资讯,可致电澳门海关热线89894317或食安专线28338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