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重点察看各类食品经营单位是否在售日本核污染地区进口食品、水产品,进口商品的原产地和进货单、出入境检疫证明以及报关单等凭证是否完整,经营者是否落实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进口预包装食品是否有中文标签,是否载明原产地及代理商名称、地址、电话,是否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要求食品经营单位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采购、不贮存、不销售国家禁止进口的日本水产品。同时,执法人员向商家普及宣传了进口食品安全和价格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并警示商家严禁销售我国海关禁止进口的食品。
截至目前,暂未发现日本核污染地区进口食品。下一步,该局将不定期突击检查,开展对海鲜销售经营户、商超、进口食品专卖店、餐饮店等监督检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反进口食品相关政策及规定的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保障辖区群众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