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查,落实主体责任。要求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及企业执行的产品标准等,对产品标签进行自查,倒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食品标签标识真实反映原辅料和产品属性等标注形式合法合规。
突出重点,强化整治效果。突出四个方面重点开展专项整治,一是篡改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分装企业扩大保质期、违法涂改标签、虚假标注食品营养成分及含量等行为;二是宣称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控制及治疗功能等行为;三是生产“山寨”食品等恶意混同他人食品标签标识、自主标识内容不真实、伪造冒用他人品牌的违法行为;四是伪造冒用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违法行为。目前,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0家,立案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2起。
健全机制,促进社会共治。加强宣传引导,积极组织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食品标签标识相关法规和国家标准的培训,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对标签标识的自主查验和管理能力,健全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核心的标签标识监管长效机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科学研判消费者的投诉、举报,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改进食品标签标识,形成合理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