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出就餐时请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一)消费者在选择餐厅时,应注意选择证照齐全、环境卫生整洁、信誉度高、实施“明厨亮灶”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尽量避免光顾无证摊点。
(二)就餐时要注意分辨食物是否变质,是否有异物、异味,不要吃颜色、味道异常及未烧熟煮透的菜肴。餐后应主动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
(三)主动要求经营者提供公筷公勺,鼓励分餐,点菜时要适量,践行“光盘”行动;吃不完的饭菜应打包带走,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四)拒绝食用野生动物及制品,不采购、不食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
二、家庭就餐请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采购新鲜食材,加工和储存食品时,应避免生熟食品交叉污染。尽量不购买、储存易腐变质的食材。不要采摘、购买、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来历不明的食物(如河豚鱼、野生蘑菇等),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二)食品应当烧熟煮透,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剩余饭菜要冷藏保存,再次食用前,通过感观辨别在确定未变质的前提下,仍须彻底加热方可食用。
(三)不暴饮暴食,做到荤素搭配、膳食平衡,多食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健康食品,保证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矿物质和维生素等营养素的均衡供给。
(四)老、弱、儿童、孕妇或免疫力低下等人群要特别注意饮食安全和膳食营养。
三、网络订餐请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一)选择网络订餐平台公示的有效证照齐全、距离相对较近的餐饮服务经营者订餐。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水产品、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二)收到外卖食品后,应检查食品包装是否完整,是否粘贴“食安封签”;要尽快食用,勿长时间存放。
如您在消费过程中遇到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和假冒伪劣产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