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排查,坚守源头。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进行全面排查,督促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完善风险隐患清单。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安徽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炒货食品生产企业许可,规范炒货食品小作坊登记,坚守食品安全源头关口。
强化监管,突出重点。针对保质期短、易腐败变质的乳制品、糕点、炒货食品、豆制品等生产企业及小作坊,重点围绕生产车间环境卫生、原辅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等方面进行检查。要求食品生产小作坊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食品生产、销售台账,落实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