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实责任。联合卫健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压紧压实医疗机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靶向纠治。重点排查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以及承包经营的食堂是否取得相应经营资质,是否依法签订承包经营合同,是否依照法律、法规、规章、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合同约定进行经营。
严惩重罚。对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食堂进行全覆盖检查,对于存在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设施设备不完善、人员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严肃处理,强化对问题的整改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整体提升。
优进劣汰。会同卫健部门建立完善承包经营食堂的招投标程序,规范招标组织要求,加强招标过程监督。制定承包经营企业的评价和退出管理要求,加强对承包方的监督,定期考核评价,及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承包经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