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一、立项原则
(一)服务种业振兴行动。建议的项目应围绕种业振兴行动方案总体部署安排,服务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创新攻关、企业扶优、基地提升和市场净化等五大行动,有利于农作物种业高质量发展和规范化管理,有利于品种管理、供种保障和种子市场监管技术能力的提升。
(二)符合现代种业发展需求。建议的项目应立足于全国农作物种业行业需求,既满足现阶段的现实需要,也要符合今后发展需求,有利于促进我国农作物种业技术进步,不断提升我国农业良种化水平。优先支持种业管理和产业发展亟需标准。
(三)具备标准研制良好基础。建议的项目应技术成熟、可标准化、可推广应用;项目提出单位应当具备较强的标准研制技术能力和条件,有建议项目相应的研究基础,前期工作准备充分。
二、征集范围
(一)农作物种子检验。
(二)农作物种子生产、加工、贮藏和包装。
(三)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验证评价和抗逆性鉴定。
(四)农作物种质资源收集、评价、保存。
(五)农作物种业大数据和信息化。
(六)其他需要在全国范围统一的技术方法和规程。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在提出项目建议前,登录全国农业食品标准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dtdata.com/fx/fmoa/tsLib”,认真查阅现行有关标准情况,项目建议不得与已发布标准和已立项标准项目重叠或交叉。
(二)申报单位根据标准项目建议征集原则和范围,按照模版编制《2024年种业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附件1)和标准草案,项目建议书总字数不超过3000字。
(三)申报标准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熟练掌握标准制修订业务。项目研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
(四)申报单位汇总本单位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填写《2023年种子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一览表》(附件2),连同项目建议书和标准草案等材料于2023年11月5日前将电子版(附件1为word格式和盖章后的PDF格式、附件2为excel格式、标准草案为word格式)一并发送全国农作物种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邮箱。
联 系 人: 孙 全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620室
邮 编:100125
电 话:010-59194511
电子邮箱:njzxzjc@agri.gov.cn
附件: 1.2024年农作物种子行业标准立项建议书
2.2024年农作物种子行业标准推荐入库项目建议一览表
全国农作物种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