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蔬菜制品、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果制品、食用农产品、保健食品、水产制品共7大类食品共355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47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发现的问题主要为兽药残留、质量指标不合格。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现将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万宁兴隆王海武水产品摊位销售的鱿鱼,检验项目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万宁兴隆五哥鱼摊点销售的立鱼,检验项目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定安定城刘道坤烤鸭销售点销售的红鸭,检验项目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临高临城子进猪肉摊销售的猪瘦肉,检验项目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三亚李川女海鲜批发店销售的草虾,检验项目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六)三亚陈贤海鲜批发店销售的草虾,检验项目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七)陵水椰林陵城刘亚梅螺摊销售的鸡腿螺(贝类),检验项目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质量指标问题
(一)海南龙芝林药品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万宁山根分店销售的标称东莞市燕东保健品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燕东氨基酸口服液(生产日期:2022-05-31,规格型号:10ml/支),检验项目氨基酸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的要求。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燕东保健品实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0日